
公司对外发生欠款时,上海讨债律师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欠款夫妻不一定有连带责任。
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,且夫妻在公司设立或经营过程中没有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形,即公司的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相互独立,那么仅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,夫妻不承担连带责任。
然而,如果存在以下情况,夫妻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:一是夫妻共同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,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;二是夫妻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使用,导致无法区分公司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。
在判断夫妻是否对公司欠款承担连带责任时,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性质、夫妻在公司中的角色以及是否存在上述导致连带责任的情形等因素。如果存在疑问,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