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权让与情况下,债权人向债权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树立的关键。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,债权让与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,如果引起诉讼,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。
债务承担情况下,债务人则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债务才能转移,否则引起诉讼,原债务人仍然是适格的诉讼主体。
债权债权演绎综合转移时刻两种情况,法定的演绎综合转移无须通知、同意,合并、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别的组织法定的成为合同当事人,也是适格的诉讼主体。而意定的演绎综合转移须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后才能参加合同,从而打消诉讼上的主体资格,充其量也只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