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无法支付欠款的,如果确实是无力支付,则债权人可以让其分期或者延期偿还,协商签订新的还款协议。
但是如果被告人有能力之后依然不履行其法定义务,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一般会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、扣押、划拨、变价等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四十七条
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、裁定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。
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,当事人必须履行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二百四十九条
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,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。
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,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,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