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债款用于夫妻的一起生活,因此应算作夫妻一起债款,应当由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归还。
一般而言,离婚时假如有债款存在,应区分债款的种类是夫妻一起债款还是个人债款。
假如是为夫妻一起生活所欠债款,如为抚养子女、赡养老人、购买房屋等所欠债款,为夫妻一起债款,双方均有归还债款的职责,在离婚时应当以一起产业清偿。
假如一起产业足以清偿的,详细归还方式、归还职责由双方洽谈,洽谈不成由法院判定。
假如是夫妻一方所欠债款,如一方进行个人经营活动所欠债款,而该项经营的收益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,该债款为个人债款,由欠债人个人负责归还。
《民法典》规则:“离婚时,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,应当一起归还。一起产业不足清偿的,或产业归各自一切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判定。”同时,依据该法的规则,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,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,第三人(债权人)知道该约好的,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。离婚开始时即应约好债款的清偿原则、清偿方式及各自应清偿的数额,协议不成时,由法院判定。离婚后双方即应按照协议或判定实行归还职责。同时,依据该法的规则,离婚后,假如发现一方假造债款而致使另一方产业上遭受了损失时,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,要求重新分割一起产业。